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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连海事大学校级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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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1 14: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辽宁省赛区-大连海事大学校级比赛的通知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性的竞赛活动。多年来,竞赛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已成为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繁荣校园科技文化生活,配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全面推进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在以往的挑战杯比赛中,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日前,第十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辽宁省赛区预赛已经开始,为更好的服务我校参赛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全体在籍本科生、专科生,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作品要求
  作品主要分为三大类:
  1、以学生为主完成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专科生)
  2、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3、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 

  三、竞赛日程
  2010年12月09日前,提交立项表至邮箱
dlmutiaozhanbei@yahoo.com.cn
  2011年2月28日前,参赛学生(团队)需按照要求提交作品至邮箱dlmutiaozhanbei@yahoo.com.cn
  2011年3月初,校内初赛。
  2011年4月初,校内复赛。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 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或硕士研究生作品。

  四、参赛奖励
  1、本科生参赛获奖,可以获得一定的参赛学分(可以算着任选课学分),以及参赛期间的考试成绩按获奖等级提分。详情请见教务公告2010年11月发文:《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管理规定》。该奖励办法最终解释权属教务处。
  2、本科生参赛获奖,可以获得一定的综合素质加分,具体由各学院按照学生管理办法规定。参加比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可以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

  五、组织方式
  1、参加竞赛的同学请于11月24日下午2:30参加在中远报告厅的举办的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海事赛区启动仪式及宣讲会。
  2、参加竞赛的同学需填写立项表(见附件),便于校团委协调赛前有关事项。登记表请于2010年12月09日前,发送至
dlmutiaozhanbei@yahoo.com.cn(为保证邮件安全,请勿使用校内信箱!)未按期提交参赛登记表,视为放弃参赛。
  3、关于比赛的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均会在学生通知中及时发布。同时在海大青年网的科技创新专题主页中发布,地址:
http://youth.dlmu.edu.cn/zt
  4、未尽事宜,请及时通过E-mail咨询,地址:dlmutiaozhanbei@yahoo.com.cn

       附件:1、立项表
     2、竞赛章程
     3、作品申报书
     4、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管理规定
     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考题目
     6、“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共青团大连海事大学委员会
                          大连海事大学校学生会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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