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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届 “海大信使”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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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10: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学院(系):
  “海大信使”工程是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于2007年正式启动的就业系统工程,旨在进一步加强毕业生与母校的联系,增强海大学子的归属感,搭建毕业生与学校信息沟通的桥梁,充分发挥毕业生在我校就业工作中传递信息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完善“海大信使”长效机制,不断扩大“海大信使”队伍,保障各地区信使工作的正常开展,现面向全校2012届毕业生(本科、研究生)选聘“海大信使”,希望各学院(系)积极推荐、广大毕业生踊跃报名,加入到“海大信使”队伍中来。具体通知如下:
  1、选聘对象
  学校在每年应届毕业生中,本着按重点地区、专业均匀分布的原则,选聘一定数量的“海大信使”成员。
  2、选聘条件
  (1)思想要求上进,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品学兼优;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校期间曾担任过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或者在社团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海大就业网成员优先考虑;
  (3)对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热情,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选拔程序
  (1)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地区海大信使发展的需求,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每年具体确定海大信使发展人数。
  (2)采取自愿报名和学院(系)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3)各学院(系)根据本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流向区域、工作单位性质和专业特点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各学院(系)分别评选出 “海大信使”候选人选2名,组织填写 《海大信使报名表》并上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4)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各学院(系)上报的“海大信使”候选人选的各项材料,并组织面试。
  (5)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审核及面试情况,确定“海大信使”正式人选。
  (6)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起草学校文件公布“海大信使”的正式人选,并颁发“海大信使”聘书。
  4、请各学院(系)于6月19日下班前将推荐学生报名表统一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启航楼308-2),同时通过oa邮箱报送电子版材料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张淼)。
  请各学院(系)协助做好“海大信使”的宣传和推荐工作。
  附件:1.2012届海大信使报名表
     2.大连海事大学“海大信使”管理办法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6月15日    


附 件: 附件1.2012届海大信使报名表.doc; 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海大信使”管理办法.doc  
学汇百川,德济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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