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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8]2011大连市首届渔人码头杯“城市印象•文明大连”青年摄影大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9 12: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大连团市委网站

各区市县团委、市直单位团委、隶属综合团委各团委(总支):

为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发现大连城市之美,记录城市之美,塑造、传播大连新形象,凝心聚力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团市委将举办“2011大连市首届渔人码头杯‘城市印象·文明大连’青年摄影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大连市旅游协会

承办单位:海昌集团老虎滩•渔人码头、新浪网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及投稿规格:

作品可以用照相机拍摄,也可以用手机拍摄。用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电子版(胶片拍摄的请扫描)不得小于3兆,寄送的放大作品为十;用手机拍摄的作品电子版,通过新浪微博上传

2、作品题材:

历史印迹:记录大连的革命历史遗迹,老街与老建筑,老字号与老故事,老渔港等诸多城市历史遗迹,寻找曾经的记忆,珍惜身边的风景。

城市印象:反映大连新发展、新崛起的城市新貌,讴歌时代,反映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发展的欢欣。

人文映象:记录大连市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与爱岗敬业、勇于创造的拼搏精神,展现城市的人文灵魂与时代精神。

浪漫记忆:捕捉大连浪漫之都的精彩瞬间,展现滨城大连的旅游品牌,提升城市的整体魅力。

三、征集方式

1、纸质投稿:

投稿日期:2011年9月15日截止 (以收到作品为准)

稿件投至:唯一公关策划机构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88号1403室

联系电话:83676639 /15904116599

2、网络投稿:

投稿日期:2011年9月15日截止 (以收到作品为准)

投稿网站:新浪网地产频道www.sina.com,大连市2011渔人码头杯“城市印象•文明大连”市民摄影大赛专题

3、微博投稿:

投稿日期:2011年至9月15日截止 (以收到作品为准)

投稿方式:微博用户在发送微博时加上#城市印象•文明大连#即可。

四、征稿细则

1、广大青年摄影爱好者与摄影家均可投稿(18-45周岁)。

2、参展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3、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器材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一幅计,每组限4张,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横向粘连。

4、所有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名称、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信息。

5、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作品入选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制作画册。

7、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无偿使用。

9、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合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10、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合作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11、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征稿相关事项的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五、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评选办法:由大连市摄影家协会专家评委参考网民投票情况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

照相机摄影作品奖项: 设金奖1名,奖苹果Ipad2一台;银奖1名,奖Olympus相机SP-800一台;铜奖1名,奖尼桑S3100数码相机一台;优秀奖10名,分别奖今世缘酒业典藏礼盒一份;入围奖100名,奖西安园艺博览会门票2张及老虎滩海洋世界门票一张。

新浪微博手机摄影大赛奖项: 金奖:1名,奖iPad nano一台;银奖1名,奖爱国者数码相框DPF801D一个;铜奖:1名,奖迷你净水器一台。



以上所有获奖作品将入选《大连市2011•渔人码头杯“城市印象·文明大连”青年摄影大赛作品集》。

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2011年9月5日

学汇百川,德济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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