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3.17) 发布人:康健/DLMU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主要针对我校2009级硕士研究生及符合答辩条件的各级博士研究生。 一、报答辩计划 时间: 4月15日前 内容: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上报拟答辩学员名单电子版(要求采用EXCEL表格形式),并领取答辩材料袋。 ①普通全日制硕士生及符合答辩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的答辩计划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康老师处,内容包括学号、姓名、专业。 ②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双学位研究生的答辩计划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刘老师处,内容包括学号、姓名、专业、性别、类别、出生年月日、入学时间、导师、论文题目(按以前格式)。 要求:按规定时间完成信息报送,应尽量保证计划的准确性,计划一经确定,一般不予更改。 二、答辩资格审查 时间:5月1日前 内容: ①各学院(系)完成对申请答辩博士、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名单在学院(系)公示。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经学院审查合格后需到研究生院复查。未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同学不能参加答辩。 ②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论文一律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合格后,方可答辩。论文检测工作由各院(系)指派专人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并通知本人及导师。 ③答辩前一周,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将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到研究生院盖章,领取答辩表决票。 三、论文外审 ①博士 为保证如期参加校学位会的学位评定,请参加本学期博士学位评定的研究生务必于5月10日前提交外审论文。 ②硕士 研究生院将对本学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论文进行抽查外审,抽查方式为学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MIS系统,在网上完成抽签(系统开放时间为2011年5月9日上午9:00-5月10日下午16:00)。不能按期参加抽签的,研究生院将根据名单随机抽取。所有延期答辩硕士论文全部外审。在职研究生的外审也将被随机抽取。抽中外审的研究生请于5月25日前将本人三本论文、300元外审费提交研究生院,提交的论文需要将论文中涉及到本人姓名、导师姓名的相关信息全部删除。送交外审20天后,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关注论文外审结果,外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参加答辩。未抽中外审的同学参加学院(系)组织的论文评阅。 四、论文格式审查 各学院(系)根据答辩时间组织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要求形式审查必须严格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进行,尤其对于参考文献、附录等的编写完全按照规定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五、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时间:7月5日前 ①出示答辩公告 学院(系)于答辩前三天在学院宣传栏出示答辩公告,无答辩公告者答辩无效。
②答辩 严格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六、组织分会讨论,报分会材料
时间:7月10日前 内容: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组织召开分会并将填写完整的分会决议、答辩材料交研究生院。 要求: ①各学院(系)教学秘书应主动与分会秘书联系拟开会时间,提交需审议的材料。 ②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于开会后3天内上报答辩资料袋(按学号排好)。 七、其他 为保证毕业证书准时发放,答辩结束后3天内,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MIS系统---培养信息,完成基本信息维护工作,然后登录---学位信息,填写“发表论文信息维护”、“科研获奖信息维护”和“学位申请单录入”三个选项。请注意:以上培养信息维护及学位申请单录入中的所有信息必须填全,才能完成证书打印及学位数据上报国家。对于本人延误提交信息造成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不能如期发放;由于本人未进行基本信息确认及修改造成的毕业信息、学位信息数据错误,由本人负责。 在职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后,各学院(系)将本单位参加答辩学生的答辩材料(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表、表决票、评分单、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论文)、报库表格(电子版)、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电子版(※要求:大小<=15k,用身份证号命名)交研究生院刘老师。 博士研究生答辩后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表格下载,下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表并填写,将电子版发送学院教学秘书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发送研究生院康健老师邮箱。 研究生院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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