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气晴朗 于 2011-10-9 07:46 编辑
关于举办首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 艺术设计作品竞赛的通知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的通知》(辽教发[2011]94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决定开展首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艺术设计作品竞赛,竞赛由省教育厅主办,大连工业大学承办。受“创新竞赛”领导小组秘书处委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与时间、地点 (一)竞赛项目 1.环境艺术设计室内组 设计题目:北方地区居住空间设计 选题范围:自拟一居住空间平面,使用面积约60-70m2,建筑结构、朝向自定,建筑净高为3米。要求设计满足最基本的起居、餐饮、休息、盥洗等功能的基础上能够体现竞赛主题。 2.环境艺术设计景观组 设计题目:北方地区别墅庭院空间景观设计 选题范围:设计背景、场所自定,设计范围约50—150 m2,表现方式不限。场地的选择可以是独栋别墅,也可以是联排或者叠置别墅的庭院。体现出北方地区别墅庭院空间景观设计中材料的运用与地理气候的相关性,景观的季节性观赏性与地理气候特征的关系,探索北方地区别墅区庭院景观的设计方法和策略。体现出对居住区个性空间与公共空间景观的思考。 (二)竞赛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1年10月31日 2.地点:大连工业大学 二、参赛对象与要求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选手可以单人或组队完成作品,组队参赛不得多于2人,必须属于同一学校,专业不限; 2.每位选手或每支参赛队只能提交1件同一项目的参赛作品; 3.每件作品可选1名指导教师; 4.每所学校推荐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0件。 三、竞赛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以校为单位,将参赛报名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并将参赛作品电子文件刻盘邮寄至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教学部,请注明“参赛作品”。 四、实施方案 竞赛实施方案见《辽宁省首届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艺术设计作品竞赛实施方案》(附件) 五、奖项设置 竞赛设学生奖、指导教师奖和团体奖。 1.学生奖 学生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名额分别约占实际参赛作品数的10%、20%和30%。 2.指导教师奖和团队奖 根据赛项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的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大连工业大学: 联系人:曹文浩
0411-86323676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教学部,邮编116034。 电子邮箱:ysxyjxb@dlpu.edu.cn 附件:辽宁省首届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艺术设计作品竞赛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见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