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6]2011年全国数学建模竞赛获奖同学成绩加分的通知
在201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奖的同学请注意:根据《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管理规定(连海大教字 509号)》的第六条,凡是获得全国奖和辽宁省一、二等奖的同学,可选择本学期的两门主要课程成绩进行加分折算,具体申请事宜将于下学期的第一周之内完成。
为此,请获奖同学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 请以参赛队为单位填写附件中的《201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同学加分汇总表》;
2. 请认真核对姓名、学号,正确填写拟加分课程的名称和选课号;
3. 拟加分的课程限于本学期(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
4. 请在给定的《201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同学加分汇总表》文档上直接填写,不要改变文档格式;
5. 请在2012年3月4日前通过校园网“提交作业”系统提交给数学系张运杰;提交时,课程名称一栏请填“2011全国赛加分”。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及时提交。逾期不再办理。
注:学校颁发的《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管理规定(连海大教字509号)》,详见校园网“网络办公——校内发文——学校文件——关于印发《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管理规定》的通知(2010-11-9)。也可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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