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e2571 发表于 2011-7-3 18:06:13

《海之魂BBS(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论坛)管理办法(试行)》

海之魂BBS(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论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海之魂BBS论坛是由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自己创建的学生论坛,非大连海事大学官方的BBS,论坛的建设主旨是“源于学生,服务学生”,为各位海大学子创建一个真实、温暖的网上之家,与大连海事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dlmu.edu.cn)无直接联系。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本论坛注册之用户。在本论坛内发表的任何帖子和文章仅代表作者自己的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的任何看法。

   第三条   本论坛用户必须无条件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论坛管理人员所制定的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基本规则相抵触。
第五条凡在本论坛内注册的用户都将拥有本论坛的普通用户权限,论坛内各用户人人平等。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本校的合法用户,自行保管帐号、ID、密码,用户对自己的帐号、密码和安全将负全部责任。由用户本人所造成的密码丢失,帐号丢失等问题,本论坛的管理人员将酌情况按照论坛管理规定处理。
第六条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其他因素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本站没有任何责任
第七条本论坛使用者因为违反本声明的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用户注册ID管理规定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3>、任何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名字或称谓;4>、不文明、不健康的注册名;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6>、图形、符号代码等名字。含有以上注册名的用户将被无条件删除。

第九条论坛绝对禁止谈论的内容
1>、禁止无中生有传播谣言;2>、禁止讨论一切政治问题;3>、禁止发表任何色情文章和图片;4>、禁止散布恐怖、凶杀以及给人视觉反感的图片和内容;5>、禁止进行人身攻击;6>、禁止发布对政府和法律有破坏的言论;7>、禁止讨论一切违反中国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删除主帖,同时禁言或封ID或删除用户处理。

第十条违规贴的标准
1 任何人体暴露照片及人体艺术图片;2 反复贴过很多次的图片;3 色情的以及打擦边球的图片;4 引起人视觉反感的图片。5 明显的骗分行为;6 重复灌水,抢楼的;7 帖子标题和内容不符,欺骗点击的。 8 内容低级不健康;9 过分的性话题或太过隐私不宜在公开场合讨论的话题;10 言语肮脏的;11 黄色笑话和黄色小段子;12 含病毒连接或恶意代码的;13 对论坛恶意分裂的;14 低俗、无聊的新闻。15 社区反复转贴过的内容;16 重复发出的标题或内容相同的帖子;17 用户用于测试功能的帖子;18 不能正确显示的图片(显示成×)的;19 内容空洞的;20 帖子中含大量空白影响其他用户阅读的。21 讨论、质疑管理员管理方法的;22 对其它网站、产品进行宣传的广告、链接;23 恶意攻击或者变相侮辱管理员的贴子;24 其它社区明令禁止的内容;25 偷拍他人图片照片。
主贴或回复中含有以上内容的,将被管理人员删除;反复发违规贴的ID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对管理员管理有疑问者,请直接向管理员发送 E-mail 或者按照管理员的联系方式进行投诉,社区负责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第十一条管理员寄语
本论坛(海之魂BBS)的开放本着“源于学生,服务学生”的宗旨,只要是为各位海大学子和各位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的社会人士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和媒介,希望大家能够遵守本论坛的规章制度,做一个有着良好上网习惯的网民,一起为我们的论坛建设和信息交流打造一个纯洁、文明的平台!!!
本规定自2011年7月3日起正式执行!!!

飘着梦的书生 发表于 2011-10-28 20:25:38

嗝儿········

蓝色欲望 发表于 2012-3-9 23:09:50

第九条论坛绝对禁止谈论的内容
1>、禁止发表一切有损关于大连海事大学的文章和帖子;


我只想说一句,这条规则真tm操蛋。

椰子 发表于 2012-3-26 22:06:07

蓝色欲望 发表于 2012-3-9 23: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九条论坛绝对禁止谈论的内容
1>、禁止发表一切有损关于大连海事大学的文章和帖子;



是试行草案。。规则确实不能太主观,会加以修改

蓝色欲望 发表于 2012-3-30 09:20:47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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