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抗疫招聘专区
“新”一起·共战役2020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抗疫招聘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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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新片区简介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科学决策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新片区位于上海东南,北临浦东国际航空港,南接洋山国际枢纽港,是上海沿海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海运、空运、铁路、公路、内河、轨交构成了十分便捷的综合交通优势。
新片区按照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立比较成熟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打造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平台,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区域创造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实力和经济总量大幅跃升;到2035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成果,打造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成为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
新片区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在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开放创新措施的基础上,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实现新片区与境外之间的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
新片区鼓励国际优质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园区建设、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升高品质国际化的城市服务功能,打造开放创新、智慧生态、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
上海临港新片区人才政策
新片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为集聚海内外人才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让各类人才在新片区各展其才、各尽其用,打造创新活力迸发的海内外人才高地。
(一)人才引进政策
1、优化新片区人才直接落户政策。赋予新片区管理机构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权、新片区特殊人才直接申报权、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批权。对新片区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打分时加3分。
2、缩短新片区“居转户”年限。对符合一定工作年限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对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
3、实行居住证专项加分政策。对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可予以专项加分,即每满1年积2分,满3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为20分。
4、拓宽技能人才引进通道。在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内,聚焦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制定技能人才引进目录。对该目录以外的紧缺技能岗位核心业务骨干,探索经新片区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后,纳入引进范围。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的人员,以及获得省部级高技能人才最高表彰资助的人员,可不受该目录限制,直接引进落户。
5、建立有利于人才集聚的财税制度。建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5年总计出资不少于1000亿元,统筹用于新片区内各类产业扶持、创新创业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对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给予补贴。对在新片区工作的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上海“千人计划”、浦东“百人计划”的人才和上海市领军人才的高层次人才;在市、区级总部企业工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在智能制造企业和功能平台工作的领军型人才;或其他符合临港产业导向的重点扶持单位的相关人才,对申请人在新片区三年内形成的区级直接经济贡献,给予100%等额奖励。
6、实施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的两院院士,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和“国家特支计划”的人才,以及“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给予每位创业人才50万元人民币奖励,科研创新、经营管理类A类人才30万元人民币奖励,B类人才15万元人民币奖励。对在新片区工作的入选上海“千人计划”和浦东“百人计划”的人才,以及上海市领军人才,给予每位创业人才30万元人民币奖励,科研创新、经营管理类A类人才20万元人民币奖励,B类人才10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住房保障政策
1、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普通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2、调整商品住房选房购房制度。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
3、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按照“定区域、定对象、限交易、限房价”的要求,对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拥有一定技能的专业技术骨干,且具有购买本市商品住房资格的人才进行定向供应。
4、建设“先租后售”公共租赁房。建成后10年内作为公租房使用,其中50%房源可由单位按门栋整体购买作为公租房中单位租赁房使用。公租房建成10年后可作为商品住房按套上市转让。
5、建设人才公寓。按“拎包入住”标准装修后提供给人才居住,采用“限定对象、限定价格、限制租期”和“排序轮候、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办法实施,租期不超过3年。
6、实行人才租房补贴政策。要求人才与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照人才的业绩与贡献实行分类管理,给予400-16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最高补贴期限36个月。
(三)人才培养政策
1、加大人才培养培训扶持力度。支持高层次人才申报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围绕“高、精、尖、缺”人才,支持在新片区引进国际化专业技术职业培训项目,实施高级研修和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支持新片区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认定全市产教融合示范型企业,推进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对新片区重点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在资助额度上予以倾斜。率先试点技能等级认定、新技能培训评价,建立工程技术领域的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发展贯通机制。
2、实行大学生实习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临港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进行实习,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外籍人才优惠政策
1、放宽现代服务业从业限制。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新片区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允许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等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考试。
2、大力集聚海外青年人才。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毕业生,可直接在新片区工作。上海高校在读外籍留学生可在新片区兼职创业。在新片区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对拟在创业园创办企业的外籍留学人员,直接给予工作许可,并视同工作经历。对新片区管理机构推荐的紧缺急需留学类项目,实施“直通车”制度,给予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鼓励新片区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招收外籍实习生。
3、进一步提高入外籍留学人员工作生活便利。在新片区工作的入外籍留学人员可直接办理长期(最长有效期10年)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免办工作许可。
4、加大力度引进高科技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对拟长期在新片区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经许可,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5、赋予新片区管理机构外籍人才加分权及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推荐权。经新片区管理机构认定的外籍人才,可享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才签证计点积分鼓励性加分。新片区管理机构可根据重点产业布局,直接推荐新片区内的重点企事业单位进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清单内单位聘雇的管理或技术职务的外籍人员,可享受相关便利。
6、建立境外人才工作和创业绿色通道。在新片区试点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差异化流程,对新片区管理机构认定的信用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对拥有重大创新技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以技术入股方式在新片区注册企业的,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和申请材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科学决策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 建立境外人才工作和创业绿色通道。在新片区试点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差异化流程,对新片区管理机构认定的信用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对拥有重大创新技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以技术入股方式在新片区注册企业的,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和申请材料。 新片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为集聚海内外人才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让各类人才在新片区各展其才、各尽其用,打造创新活力迸发的海内外人才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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